目前您的位置:首页 >> 服务项目 >> 税务筹划

向境外企业支付借款利息需要扣缴哪些税?

2022-04-30 20:08:16     来源:海南钱生钱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小编点击 : 864

  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资金短缺,除向境内企业借款外,还会发生向境外企业借款的情形,向境外企业借款支付利息需要扣缴哪些税款呢?

  一、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是指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第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外,税率为6%。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借款利息,需要按照6%的税率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城建税及附加

  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借款利息代扣代缴了增值税后,是否要代扣代缴城建税及附加呢?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依法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的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两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

  根据上述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贷款利息不需要代扣代缴城建税及附加。

  三、印花税

  《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双方都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四、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主席令第二十三号修订)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第(五)项规定,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目前我国已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有些税收协定中对于利息条款的税率低于10%,可以按照低税率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如《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十一条规定,发生于一方而支付给另一方居民的利息,可以在该另一方征税。然而,这些利息也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一方,按照该一方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利息受益所有人是另一方的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7%。

  根据上述规定,境内企业向境外企业支付借款利息在一般情况下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我国与境外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涉及利息条款的税率低于10%,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按低于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境外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采取“自行判断、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办理。非居民纳税人自行判断符合享受协定待遇条件的,可通过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申报时,自行享受协定待遇,同时按照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并接受税务机关后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