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登记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2-04-15 15:00:12 来源:海南钱生钱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小编点击 : 543《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受理流程:受理;特别程序;审批办审核;领导审批;办结;
办理材料: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委员会申请登记表》;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仲裁委员会章程;必要的经费证明;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
注意事项:仲裁委员会由前款规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